哈尔滨:生猪屠宰场所让企业有知情权

2020-12-13 17:22:51 admin

按照《黑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》黑商联[2012]6号文件的要求,哈尔滨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审核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 疫条件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,抢先抓早,印发了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和紧急温馨提 示,有的企业电话不通,窗口工作人员就上门服务,截至日前,市辖区龙运等10家生猪屠宰企业全部收到这次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方案的相关信息,并紧急提示自查日期为2012年4月5月至2012年4月15日,限期整改日期,2012年6月至7月20日前,7月31日,全省完成 审核清理工作。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,做为强制性标准和准入条件,通过审核清理工作坚决取消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,届时市畜 牧兽医局有关部门及专家按7号令要求,实地审查,对符合条件的审核,颁发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,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,让企业有知行 权,同时告知相关企业要积极配合,严格自查,果断整改,不走过场, 认真承担社会责任,以合格的标准接受省及国家有部门的检查和验收, 规范其防疫行为,保护人民健康。

首页
产品
新闻
联系